70.憲法增修條文第4 條規定,我國立法院立法委員之當選名額中,下列何者無婦女當選名額之保障?
(A)全國不分區
(B)僑居國外之國民
(C)平地及山地原住民
(D)直轄市、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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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52), C(355), D(178), E(0) #134043
統計: A(32), B(52), C(355), D(178), E(0) #134043
詳解 (共 8 筆)
#111216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34 條
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
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故本題4個選項都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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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31
如果依字面來看,
婦女保障名額應只適用於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增修第四條明定「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且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
應先適用憲法增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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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80
本題答案應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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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83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34 條
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
各種選舉當然包含直轄市、縣市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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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8
謝謝你!~
但所以意指這題的答案 應該是ABCD選項都有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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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9
但題目針對憲法增修條文4提問
那答案是否又被限縮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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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82
請問D選項呢?
直轄市、縣市 在哪有規定婦女保障名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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