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基準為:
(A)年盛行率萬分之一以下
(B)年發生率萬分之一以下
(C) 年盛行率十萬分之一以下
(D)年發生率十萬分之一以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5), B(68), C(16), D(24), E(0) #407651

詳解 (共 1 筆)

#2556105

依89年8月9日公告,罕見疾病之年盛行率標準為萬分之一以下。臺灣以疾病的罕見性、遺傳性、治療困難性。作為認定罕見疾病的指標

1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