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下列何種情形,不應諭知不受理判決?
(A)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B)曾為不起訴處分者
(C)被告死亡者
(D)刑法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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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4), B(324), C(439), D(1357), E(0) #356811

詳解 (共 8 筆)

#505964

第 303 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 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 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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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350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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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393

刑事訴訟法 

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 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 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B>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C>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A>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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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399

刑事訴訟法

第 302 條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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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953
D.252絕對不起訴處分: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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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01
喵的... "不應" 被拐了= =
D是302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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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1050
免訴判決--欠缺形式訴訟條件和  諭知無...
(共 3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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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077
免訴判決和諭知無罪,差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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