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家庭婚姻制度係屬下列何種憲法上之保障?
(A)人性尊嚴
(B)價值秩序
(C)制度性保障
(D)國家保護義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1), B(244), C(1994), D(53), E(0) #134846

詳解 (共 3 筆)

#118957
釋字第 554 號
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參照本院釋字第三六二號、第五五二號解釋)。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國家為確保婚姻制度之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

釋字552號 王澤鑑大法官 協同意見書

釋字第五五二號解釋旨在肯定一夫一妻之婚姻應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婚姻自由須受限制,重新定位一夫一妻制度與婚姻自由之規範意義及相互關係,深具意義。
本院歷年解釋建構了婚姻與家庭制度之憲法規範,確認婚姻與家庭係一種基本權,應受憲法制度性之保障,得對抗公權力之侵害,並使國家負有保護義務,影響及於法院對憲法及民法相關規定之解釋適用,具體形成關於婚姻、家庭、子女之法律關係,體現憲法係具有生命力、動態、向前開展之價值體系。
所謂「制度性保障」,究其歷史意義,係用以和「基本權利」相區別,以便突破立法者不受基本權利拘束的藩籬。而在憲法肯認基本權利具規範效力後,「制度性保障」的現代意義則著重於基本權利之客觀面向,要求國家建立特定法制度,以確保賴此制度存在之基本權的實踐。在此理解下,關於婚姻及家庭之制度設計,也只有在為確保傳統親屬身分關係的倫理規範,並促進婚姻自由基本權之最大實現的目的下,始有其正當化之依據,而為憲法所保障。
31
0
#5019131
制度性保障:講學自由、服公職權利、訴訟權...
(共 3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6171398
制度性保障:   口訣:速學應自宮 大...
(共 5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