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0年 - 35期信託實務#16267 | 科目:信託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35期信託實務#16267

年份:100年

科目:信託實務

74.有關信託財產運用孳息之所得稅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益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以受託人為扣繳義務人
(B)共同信託基金其信託利益於實際分配時,由受益人併入分配年度之所得額中
(C)受益人有二人以上時,受託人應按信託行為明定之比例計算各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
(D)受託人計算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時,得採現金收付制或權責發生制,並可隨時變更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3612146
未解鎖
節錄 所得稅法 第3-4條 信託財產發...
(共 18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