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自由》個人將其思想或見解,借文書、圖畫、錄音或攝影之印製或刊行,予以發表之自由。
《集會自由》為共同的目的,多數人於市街、道路 、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集體行進,
基本上只要以個人名義就可以出版刊物,但集會一定是多數人才能進行。
74.言論自由通常由個人行使,其性質為個人權,但若以集體權之型態出現,則為:(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