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7.下列有關緩刑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緩刑最長期間為三年
(B)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及併宣告之褫奪公權,均失其效力
(C)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及併宣告之沒收,均失其效力
(D) 緩刑前因過失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者,應撤銷其緩刑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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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9), B(642), C(272), D(267), E(245) #268475
統計: A(109), B(642), C(272), D(267), E(245) #268475
詳解 (共 10 筆)
#3321603
我舉個例子: 主刑:竊盜罪 從刑:褫奪公權
刑法74條:緩刑的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沒收之宣告。
這裡表示:我犯竊盜罪並被褫奪公權,而因緩刑不用被關,但是我一樣有被褫奪公權,不能擔任公務人員或參選公務人員。
刑法76條:緩刑期滿,而緩期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這裡表示:我的緩刑時間,2年到了,在期間也沒有故意犯罪而撤銷我的緩刑,我曾經犯的竊盜罪將會失效,不會有案底,也不會有累犯加重之規定,我被處褫奪公權6年,也一併失效,在未來的日子,我可以選公務人員了。
所以B沒錯
懶人包:
刑法74:我緩刑,我可以不用被關,但我不能選公務人員
刑法76:緩刑結束,我的所有罪行(主+從)都沒有,我可以選公務人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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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565980
刑法§74第5項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刑法§36第1項 從刑為褫奪公權。
11
2
#3312275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 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 (A)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C)
緩刑前因過失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者,應撤銷其緩刑之宣告 得 (D)
10
0
#529442
併宣告之褫奪公權也失其效力?
3
1
#4062728
緩刑宣告不及於褫奪公權(從刑),故緩刑期間仍然褫奪公權
2
0
#2773528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就這理論來說,BC都不該被影響才是?
1
3
#5820071
(D)
1
1
#5820072
(A)
1
1
#4373762
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D)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D)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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