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法律為了避免重複規定以求精簡,乃規定將來某種具體事實,間接引用其已有明文規定之相類似具體事實所適用之法律規定。此種立法技術稱為:
(A)適用
(B)準用
(C)視為
(D)推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84), B(5127), C(301), D(552), E(0) #135926

詳解 (共 6 筆)

#128626
適用」就是直接引用該條文,也就是只要符合條文上的規定,都可以直接適用該條文,以動產所有權的時效取得為例,若事實符合民法768條,便可主張適用該條之規定取得動產所有權。(舊民法)
準用」是「法律上有明文規定」準用其他條文的規定,這主要是因為若重複規定難免造成法律條文的繁雜,因此在法條上明定準用其他條文,乃是為了精簡法條
Reference Network
200
3
#596065
所以直接引用為適用
        間接引用為準用
98
1
#1336614
直接適用  間接準用


67
1
#2790761
直接(適用)間接(準用)
(共 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2840753
準許你用別條法律-準用。。。 很適合用這...
(共 3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6078415
法律為了避免重複規定以求精簡,乃規定將來某種具體事實,間接引用其已有明文規定之相類似具體事實所適用之法律規定。此種立法技術稱為:
(A) 適用❌
(B) 準用✔️準用,就是「法律明文規定類推適用
(C) 視為❌
(D) 推定❌
67658f26eb1fe.jpg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