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彰化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6職等-法務人員(一、二) 專業科目:(1)法律常識(含:票據法、銀行法、民法、強制執行法) (2)洗錢防制法及相關法規#75982
年份:108年
科目:專業科目-法律常識、洗錢防制法、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79.銀行業之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應建立定期之全面性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作業並製作風險評估報告, 使管理階層得以適時且有效地瞭解銀行所
面對之整體洗錢與資恐風險、決定應建立之機制及發展合宜之抵減措施
(B)銀行進行全面性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作業時,建議輔以其他外部來源取得之資訊,如國際防制洗錢組織與他國
所發布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報告,及主管機關發布之洗錢及資恐風險資訊
(C)銀行有重大改變,如發生重大事件、管理及營運上有重大發展、或有相關新威脅產生時,應重新進行全面性洗
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作業
(D)銀行應於完成或更新風險評估報告時,將風險評估報告送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備查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四、於完成或更新風險...
未解鎖
銀行評估洗錢及資恐風險及訂定相關防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