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教學的基本歷程可分為哪些要素?
(A)計畫、教室、教學、評量
(B)課程、教材、教學、評鑑
(C)學前評估、教學目標、教學活動、評量
(D)教學進度、教學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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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21), C(286), D(2), E(0) #113041
統計: A(1), B(21), C(286), D(2), E(0) #113041
詳解 (共 5 筆)
#70890
教學設計:
將認知心理學的理論和研究,應用於實際的教學設計。
一般教學模式(Glaser))(或稱基本教學歷程):分析教學目標,診斷起點行為,設計教學流程,評量學習成果,回饋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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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91
(1)教學目標(目的在設計教學):
含括
選擇-學生在教學前中後所應做的事項與所使用的教學資源(行為目標);
分類-認知,情意,技能;
分析-學生行為分析,學生作為,證實目標達成;
詳述:描述可觀察行為,描述重要條件,評鑑是否成功的效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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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92
(2)預估(診斷起點行為):
評定學生的終點能力,哪些可省,起點能力,哪些必備,及是否為每個學生規定教學活動,對特定學生所定的教學活動,學生學習成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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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93
(3)教學程序:
進行教材選擇,與準備,設計達成目標的計畫。a、清楚呈現教材;b、提供學習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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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94
(4)評鑑:
是否達到單元目標,使用測驗與工具以測量知識、技能,和態度的獲得,必須評鑑教學成功與學習成功。依評量的時機-分為形成性、總結性評量;依解釋的方式-常模參照評量、標準參照評量;其他-預備評量(安置評量)、診斷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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