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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稅務法規概要#26927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稅務法規概要#26927

年份:104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8高英俊 104 年度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為 45 萬元,同一年度申報之金融機構存款利息所 得為 10 萬元,上市公司股利總額為 6 萬元,請計算該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得扣除之購屋借款利息:
(A)45萬元
(B)35 萬元
(C)30 萬元
(D) 29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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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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