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下列何者,非屬與訴願程序相當之程序? (A)公務人員復審程序 (B)..-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Asta 小一下 (2015/01/12)
根據釋字378號解釋:律師懲戒委員會 → 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之初審職業懲戒法庭。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 性質上相當於設在最高法院之終審職業懲戒法庭。所以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一事不再理)。相關考題參考:13 A 律師因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經律師懲戒委員會處以停業六個月之處分,A 不服提出覆審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亦維持原決定,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法院終局判決,故 A 不得聲明不服 (B)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訴願決定,故 A 得提起行政訴訟 (C)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行政處分,故 A 得提起訴願 (D)... 查看完整內容 |
16F syuan 大三下 (2018/05/25)
補充下最佳解的解釋: 依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所設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審與終審職業懲戒法庭,與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等其他專門職業人員懲戒組織係隸屬於行政機關者不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本院釋字第二九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A)行政法院 ...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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