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我國實務見解,甲於下列何種情形不屬於共同正犯? (A)甲明知乙缺錢花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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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Shiuan 高三下 (2019/08/23)
(A)選項應屬幫助犯。依據刑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故正犯之要件如下:一.犯意之聯絡-共犯相互間要有一同犯罪的意思及決意,二.行為之分擔-共犯間就犯罪的行為須一同實施或分工合作。反之,若未具備上述要件,即無可能符合犯罪之正犯。正犯:指行為人實行自己的犯罪。單獨正犯:實行犯罪的行為人只有1人。共同正犯:實行犯罪的行為人有2人以上。但要注意的是,共同正犯不能簡稱為「共犯」,因為刑法上的共犯是指「教唆犯」和「幫助犯」,意義完全不同。(參考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358)共犯:1、教唆犯:本無實行犯罪行為之意思,但因教唆犯之教唆行為,而使其萌生犯意。刑法§29之規定,「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教.....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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