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我國於民國 35 年制定憲法,而後自民國 80 年起歷經 7 次修憲。若以修憲的內容來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無需立法院同意
(B)司法院負責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C)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案,交公民投票複決
(D)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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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8), B(1107), C(6247), D(1040), E(0) #2127229

詳解 (共 10 筆)

#3714462

參考資料來淵:全國法規資料庫

總統直接任命

行政院院長

國家安全局局長

參謀總長

 

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

司法院長、副院長、大法官

考試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

監察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

審計長

檢察總長(+行政院長副署)

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行政院副院長

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政務委員

臺灣省主席、省府委員、省諮議員

 

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其餘各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各院部會首長

 

附一個口訣參考考來源:思考兼審查(司考監審察)【來源】by摩友 cynthia

 

 

 

229
3
#3713246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183
1
#3721220

罷免才是全民複決

119
3
#4122255

      第七次修憲

1. 立委席次減半: 225 席減為 113 席。

2. 延長立委任期:由 3 年改為 4 年。

3. 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

4. 廢除國民大會: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改由公民複決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改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92
0
#4469527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

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
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68
0
#3722404

(C)選項要嘛是彈劾案→罷免案,要不就是公民投票複決→司法院憲法法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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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677
總統副總統罷免要公投,彈劾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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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2475

正副總統彈劾罷免案:

彈劾:立法院1/2提議→立法院2/3同意→司法院大法官

罷免:立法院1/4提議→立法院2/3同意→公民複決:投票率>1/2+同意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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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6909
(C)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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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79
(C)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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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40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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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於民國35年制定憲法,而後自民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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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05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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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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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250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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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僅節錄部分條文)   (0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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