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修憲案,經立法院議決
(B)由總統提出修憲案,提請立法院複決
(C)由立法院提出修憲案,經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D)由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連署提出修憲案,經立法院議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54), B(317), C(6945), D(411), E(0) #1928065

詳解 (共 10 筆)

#3153317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2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350
2
#3295426
V.S. 不信任案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不信任你,聯合三分之一的立委倒閣你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提倒閣三天後,兩天內記名投票(讓你知道誰要倒閣你?)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二分之一的立委贊成(比連署的三分之一還多,贏了!),行政院長要在十日內快點走人。
 行政院長:你讓我下台,玉石俱焚,叫我老大處罰你!
 
;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倒閣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一年內別再提,不然會被盯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1/3連署,3天後2天內記名表決,全體1/2通過,10日內下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變更領土

全體立委1/4提議

3/4出席

出席3/4決議

提出領土變更案

公告半年後,交付人民複決

有效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修憲

全體立委1/4提議

3/4出席

出席3/4決議

提出憲法修正案

公告半年後,交付人民複決

有效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不信任案

全體立委1/3連署

3天後2天內記名表決

全體立委1/2贊成

行政院長10日內下台,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如未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政黨違憲解散案(憲法法庭)

判決

3/4大法官(≧ 12 人)出席+言詞辯論

出席2/3同意

裁定

3/4大法官(≧ 12 人)出席

出席1/2同意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憲法法庭)

全體立委1/2提議

全體立委2/3決議通過

大法官審理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全體立委1/4提議

全體立委2/3決議通過

全國選舉人總額過半投票

有效票過半數同意

270
1
#3396581
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
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
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不信任案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記名投票表決之。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
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 修憲程序、變更領土
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
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105
3
#3148571
口訣:四一三三半半→修憲及領土變更需要伴...
(共 3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1
0
#3256253

公投

nn提案-最近總副大選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

nn連署-最近總副大選選舉人總數1.5%

nn通過-

nn1.必須有效投票達全國投票權人1/4以上(450萬人)

nn2.同意>不同意即過關(簡單多數決)

48
2
#5217272

關於聲請大法官釋憲的規定,有修法,2022年1月4日施行

立委聲請人數:從1/3改成1/4


21
1
#3257372
【憲法修改】 立委1/4提議,3/4出席...
(共 1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5658192
憲法修正案1.立委1/4提議,3/4出席...
(共 7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5624792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1
0
#5977370
憲法修正 立委1/4提議、3/4出席 ...
(共 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1855114
未解鎖
修憲 & 土地變更:  立委1/...
(共 21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私人筆記#5121671
未解鎖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修憲程序,敘述正...
(共 24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