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我國於 2001 年啟動政府改造工程,並於 2010 年完成行政院組織法的修正,逐步將行政院改造成包含「14 部、8 委員會以及其他 7 個機關」的組織,而此改造工程主要希望達到下列何種功效?
(A)擴充政府職能,提升人民施政滿意
(B)劃分機關權限,實現權能區分理想
(C)精簡組織架構,提升政府服務效能
(D)減少國家干預,朝向「小政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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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5), B(1753), C(7483), D(90), E(0) #1402856

詳解 (共 10 筆)

#1541935

因為這次修法把行政院部會,從原有的37個精簡為29個,所以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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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317
因為政府改造就是一個要精簡政府和提升效率。可參考行政學R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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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0474

B不能選,因為機關之間本來就有劃分權限啦,不然分那麼多機關要幹嘛?只要一個行政院就好。

重點是「以前的機關劃分」跟「現在的機關劃分」有什麼差異,這些差異反映哪些思維。行政院組織改造的目的是要簡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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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565
權能區分:人民有權,政府有能。應該是錯在後面這句話,前一句我也覺得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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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657

人民有「權」 政府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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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8536

我也選成B了...

說好的精簡感覺還是不夠精簡,主要的權力劃分出來其他都能刪除這樣比較符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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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5516
權能區分是指政府有權人民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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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293

不能選B 是因為劃分機關權限指的是不同機關之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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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7837
我也選B欸 37變29 也才少8個 這樣...
(共 6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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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1240

行政院組織法於2010年(民國99年)進行的第7次修正(修正通過,2012年正式實施)是台灣組改歷史的重要里程碑,距上次1980年修正已近30年。此次修正主要將行政院下轄機構改組為「14部、8會、3獨立機關、1行、1院、2總處」的架構,以「精簡、彈性、效能」為目標,強化院本部決策功能,並落實部會整合。 


重點內容與影響:
推動機關精簡: 將原有龐雜的部會進行合併、升格或調整,縮減機關數量,提高行政效率。
優化高層決策: 調整政務委員人數,以強化政策協調與統合功能,行政院副秘書長人數也增加,協助行政事務處理。
新增部會需求: 為因應社經變遷,逐步將科技部調整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並增設數位發展部等單位。
強化部會核心: 提升各部的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使行政體系分工更明確。 

此修正案確立了現行行政院的組織架構基礎,旨在打造更有效率的現代化政府,全面變革行政院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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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963363
未解鎖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通稱行政院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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