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司法院釋字第 684 號指出,大學生只要受教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受到侵害,無論是否為退學或類似的處分,
依法都可向法院尋求救濟,有別於過去釋字第 382 號解釋中認為須受退學或類似之處分才得提起訴訟之
見解。依釋字第 684 號的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基於尊重大學自治,司法無介入之權限
(B)現行特別權力關係下對國家尚無訴訟權
(C)訴訟權不得因具有學生身分而產生不合理限制
(D)法院得以就教師及學校的專業進行審查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 釋字第382號 限制學生對學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