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上課時老師指定同學閱讀一本已公開發表之課外讀物,小明到圖書館翻閱後,決定影印其中幾頁帶回家閱讀,小華則從圖書館把書借出來後,請影印店影印一整份。針對上述案例,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之規 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小明和小華的行為都違反著作權法
(B)小明侵害的權利是屬於著作財產權中的「重製權」
(C)小華僅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無刑責
(D)有無違法的關鍵在於是否符合「合理使用」原則
統計: A(1444), B(477), C(358), D(7670), E(0) #1402868
詳解 (共 10 筆)
不會違反著作權的3個要件
1.公益使用
2.不影響市占率
3.非營利使用
著作權法(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修正)
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26 部落客作家甲將自己創作完成的小說,投稿到報社,被錄用刊登。甲何時可取得小說的著作權?
(A)完成著作權登記時
(B)作品完成時
(C)被報社刊登時
(D)出版成書時
依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如果學生需要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教科書,而所用的部分,佔教科書整體的比例不大,對市場影響有限,客觀上可以認為n是合理範圍的話,甚至也可以利用影印店或便利商店的影印機,來影印教科書的一部分,拿來上課,學生、影印業者都不會有侵權的問題。
至於到底印多少才算是合理範圍,很難一概而論,必須依照具體個案的情況來做判斷。但是可以確定的說,如果影印整本教科書,是超過合理使用範圍n的,一定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參n考n資n料:經n濟n部n智n慧n財n產n局nwnwnw.tipno.gnonv.tnw
第 65 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