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有關公務員關係之成立與消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經依公務員懲戒法撤職後,永久不得再任公務員
(B)公務員經考試榜示錄取,即成立公務員關係
(C)對公務員一次記兩大過免職確定,即消滅公務員關係
(D)公務員身分屬終身保障,不得以資遣消滅公務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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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0), B(62), C(1009), D(277), E(0) #1608407
統計: A(90), B(62), C(1009), D(277), E(0) #1608407
詳解 (共 10 筆)
#4809746
(B)公務員經考試榜示錄取,即成立公務員關係→(法定任用程序)派代、送審、銓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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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9531
第 18 條
年終辦理之考績結果,應自次年一月起執行;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及非
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但考績應予免職人
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但考績應予免職人
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回八樓
會不會是因為確定了所以執行,確定前應該是打救濟的意思
所以C 因為確定而關係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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