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向乙市政府申請養老津貼,乙市政府未查明甲之身分即作成核准處分並發放津貼給予甲,嗣後發現甲 不符合發放要件,乙市政府遂撤銷原核准處分,並要求甲返還已受領之津貼,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市政府疏而未查甲之申請資格,故無權撤銷該核准處分
(B)甲不符合發放資格,則其受領之津貼乃係公法上不當得利,乙市政府無庸撤銷原核准處分,直接命甲 返還即可
(C)乙市政府得作成行政處分,命甲返還已受領之津貼
(D)乙市政府須提起行政訴訟命甲返還津貼,而不得以處分方式命甲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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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199), C(2693), D(310), E(0) #1456287
統計: A(31), B(199), C(2693), D(310), E(0) #1456287
詳解 (共 4 筆)
#1681784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
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
行政機關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返還時,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之。
前項行政處分未確定前,不得移送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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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209
行政程序法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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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7799
本題題目寫:乙市政府「得」作成行政處分
行程法第127條第3項:「應」以書面處分確定返還範圍
請問題目這樣,算有出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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