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將其所擁有之 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惟丙於知悉此一情事下,又向甲收購 A 地,價金新臺幣 (下同)1000 萬元,雙方因此成立一買賣契約,有關此一買賣契約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A)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因自始主觀不能而無效
(B)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因自始客觀不能而無效
(C)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有效,所以甲得向丙請求給付價金 1000 萬元
(D)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有效,雖甲與丙間並無特約,甲仍須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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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2), C(448), D(77), E(0) #164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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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345條(買賣之意義及成立)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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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喜買,甘願受買的時候就已經知道土地被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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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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