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上扮演之角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發展公共政策
(B)監督政府
(C)追求私人利益
(D)提供政府所不能提供之服務
統計: A(253), B(96), C(7255), D(140), E(0) #167248
詳解 (共 3 筆)
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上扮演之角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發展公共政策
(B) 監督政府
(C) 追求私人利益
(D) 提供政府所不能提供之服務
ANS : (C)
~解析 :
「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上「扮演」之「角色」:
一、「非營利組織」→ 發展「公共政策」。
二、「非營利組織」→ 監督「市場」。
三、「非營利組織」→ 監督「政府」。
四、「非營利組織」→ 「提供」政府「不能提供」之「服務」。
五、「非營利組織」→ 支持「地方利益」及「少數團體」。
六、「非營利組織」→ 「創造」新的「想法」與「變遷」。
七、「非營利組織」→ 「溝通各部門」。
八、「非營利組織」→ 「促進積極」的「公民資格」與「利他主義」。
~精修 (一) :
「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上「扮演」之「角色」:
一、「非營利組織」→ 發展「公共政策」:
(一)「非營利組織」廣泛地「運用影響力」,塑造「政府」的「決策」,對於「長程政策」尤其能「持續」地「研究」並「分析」。
(二)「非營利組織」並提供「資訊」與「觀點」,具有「釐清」並「協助地方」、「區域」及「全國性公共服務」的「功能」。
二、「非營利組織」→ 監督「市場」:
在「政府」或「立法委員」無法「充分發揮功能」的「範圍」內,「非營利組織」即可扮演「市場」的「超然監督者」。
三、「非營利組織」→ 監督「政府」:
(一) 政府「最根本」的「限制」是在於「組織上」的「限制」。
(二) 雖然「組織內部」有「制衡」的「作用」,但難保「公正無私」。
(三)「非營利組織」則不斷刺激「民主政府」與「社會公民」,使「政府」與「公民」在「社會責任」下能夠「表現更好」,「更關心」並「投入社會」的「服務」。
四、「非營利組織」→「提供」政府「不能提供」之「服務」:
(一) 有些「領域」,例如「宗教」,政府能「介入」之處「不多」。
(二) 這些「宗教性」的「非營利組織」能 :
1.「提供」人們「心靈」的「歸屬」;
2. 強化「社會道德」的「價值」;
3. 並有「穩定社會」的「功能」。
※ 而上述這些是「政府」所「不能做到」的。
五、「非營利組織」→ 支持「地方利益」及「少數團體」:
(一) 對於「多數決」或「偏見」所「排斥」的「社會運動」及「公共利益」,例如「人權運動」、「消費運動」與「環境運動」等,「非營利組織」都能給予「較多支持」。
(二) 而「政府高層決策」在「決定地方事務」上,往往「缺少決策判斷」之「基礎」。
(三) 相反的,「非營利組織」卻能在「小規模」的「問題」上,更具「敏感」、「效率」與「運作能力」。
六、「非營利組織」→「創造」新的「想法」與「變遷」:
(一) 對「社會系統」的「生存」而言,「新的理念」與「創新」的「決策」則占有「相當」的「地位」。
(二) 是以,「非營利組織」在沒有「選民壓力」的「情況下」,得以不斷獲得「充分」的「機會」與「經驗」,而成為「新理念」的「開拓先鋒」。
七、「非營利組織」→「溝通各部門」:
由於「非營利組織」不具有「政府型態」與「非營利」之「特性」,因此「非營利組織」更能「協助溝通」→「政府部門」與「企業部門」的「活動」,追求「公共利益」。
八、「非營利組織」→「促進積極」的「公民資格」與「利他主義」:
(一)「非營利組織」最重要的「功能」,不是作了多少「慈善事業」或「活動」,而是他們「提供」了「更多」的「參與機會」。
(二) 換言之,「非營利組織」提供了「公共精神」的「創造」與「活動」的「出口」,在「利他活動」上「扮演」相當「有效」的「媒介」,持續鼓勵「利他主義」,積極介入「公共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