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關於創制、複決與公民投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三者皆為由人民作成決定之直接民主機制
(B)三者皆為由人民對於公共事務作成決定之機制
(C)創制複決適用於重大政策,公民投票僅限於立法原則
(D)憲法增修條文關於憲法修改,明文規定複決權,但無創制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6), B(135), C(3521), D(1105), E(0) #1139411

詳解 (共 10 筆)

#1643895

公民投票法 第2條(公民投票之適用事項)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為之。

86
1
#1381821
全國性公投試用事項: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45
1
#1264795
第 2 條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 為 之。
31
0
#2640933

11 有關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事項,下列敘述中何者並非我國憲法上所明文規定者? 
(A)憲法上所規定之各種選舉,原則上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為之 
(B)選舉訴訟,由普通法院審判之 
(C)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D)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13
1
#3215384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0...
(共 21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2640908

29.有關「公民投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使憲法保障之創制與複決的權利 
(B)我國公民投票因投票門檻過高,被稱為「鳥籠公投」 
(C)為實踐直接民權,有關預算、租稅均可作為公投之提案 
(D)實踐主權在民,讓人民直接參與公共政策的決定。 

11
0
#2640919

22 下列關於創制、複決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創制、複決權為人民之基本權利 
(B)縣民關於縣自治事項,依法律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C)立法院就重大政策之爭議不得提出議題,交付公民投票 
(D)立法機關應就公民投票有關之實體與程序規範,予以詳細規定 

11
0
#2167918
可以聯想一下 核四公投就是重大政策創制複...
(共 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1
#2429137
公民投票法第2條公民投票,包刮全國性與地...
(共 11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3626964

5daa64e41442c.jpg#s-731,630

8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350900
未解鎖
全國性公民投票:法律、憲法修正案 → 複...
(共 9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私人筆記#799556
未解鎖
不得公投薪人租預投立法創制重大 創制複決...
(共 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