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下列關於勞動基準法工資之相關規定,何者正確?
(A)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勞雇不得約定以實物給付之
(B)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雇不得另為約定
(C)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
(D)工資之給付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勞雇不得另為約定
統計: A(356), B(134), C(4999), D(112), E(0) #1139419
詳解 (共 6 筆)
勞動基準法 第 22 條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
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A)。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
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
此限(B)
勞動基準法 第 23 條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D),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
次;按件計酬者亦同。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等事項
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勞動基準法 第 25 條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
等之工資。(C)
41.以下對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年資規定,何者錯誤?
(A)勞雇雙方於定期契約屆滿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B)勞工工作年資不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雇當日起算
(C)勞雇雙方於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D)事業單位轉讓時,新舊雇主商定留用的勞工,其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承認
49 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關於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及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 2 年者,於屆滿 2 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
(B)不定期契約得隨時終止,雇主或勞工一方終止時,不受預告期間之拘束
(C)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D)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每滿 1 年發給勞工相當於 1 個月基本工資之資遣費
(B)勞動基準法第23條。
(C)勞動基準法第25條。
(D)勞動基準法第23條。
27 下列有關勞動基準法工資之敘述,何者錯誤?
(A)工資之性質解釋上應以經常性為最核心標準
(B)「無工作無報酬」並非工資保障之絕對原則
(C)法律上作為給付計算基礎者,有原領工資與平均工資之不同概念
(D)雇主不得事先預扣工資作為賠償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