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
(A)意圖
(B)動機
(C)直
接故意
(D)間接故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6), B(20), C(1638), D(42), E(0) #144900
統計: A(76), B(20), C(1638), D(42), E(0) #144900
詳解 (共 1 筆)
#5933324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
(A) 意圖❌
在刑法學理上,「意圖」指某些特定犯罪所需的「特殊主觀構成要件」(例如:不法所有之意圖),與一般意義上的「故意」定義不同。
ㅤㅤ
(B) 動機❌
指行為人犯罪的原因或出發點(例如:為了報仇、為了錢),不屬於故意的法律定義。
ㅤㅤ
(C) 直接故意✔️
符合刑法第 13 條第 1 項之定義,即「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
|
刑法第 13 條 1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2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
(D) 間接故意❌
符合刑法第 13 條第 2 項之定義,即「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