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下列何項情形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資遣費?
(A)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 勝任,雇主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B)勞工在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之醫療期 間,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終止 勞動契約
(C)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勞工不 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D)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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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1), C(9), D(571), E(0) #1903634

詳解 (共 1 筆)

#3607392

勞動基準法

 

第 18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一、依第十二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二、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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