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 ) 有關本國人之一般(非政府舉辦)機會中獎獎金之綜合所得稅課稅規定,下 列敘述何者為誤?
(A)預扣稅額在新台幣2千元以上者應辦理扣繳
(B)扣繳 稅率為20%
(C)扣繳稅款得列為結算申報扣抵稅額
(D)中獎獎金之成本可以扣 除。[所14;扣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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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75), C(52), D(20), E(0) #303412

詳解 (共 1 筆)

#233831
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但政府舉辦 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每聯獎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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