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825. 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工作機會之開發計畫,應定期蒐集、整理與分析其業務區域內相關的下列哪些資料?
(A)從事之行業與職業分布
(B)薪資變動
(C)職業訓練需求
(D)人力供需 。
統計: A(51), B(28), C(43), D(54), E(0) #3779555
詳解 (共 1 筆)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工作機會之開發計畫,應定期蒐集、整理與分析其業務區域內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從事行業與職業分布、薪資變動、人力供需及未來展望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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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口訣: 【行職、薪動、供需、展望】(行職心動,供需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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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邏輯: 掌握特定業務區域內,中高齡與高齡勞工目前集中在哪些行業(如:製造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以及擔任哪些職務(如:高階管理、基層技術工、技術客群或保全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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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目的: 藉此盤點出接納高齡勞動力的「友善主力產業」,並評估哪些低參與度的行業具備潛在開發空間,以便推動倡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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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邏輯: 持續監控中高齡者在二度就業、轉職或退休重返職場時,其薪資水準是否面臨合理的連動,或是因年齡歧視而遭遇斷崖式下跌(即勞動經濟學中的「薪資懲罰 Wage Pen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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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目的: 作為勞動部規劃「中高齡職務再就業津貼」(如:穩定就業津貼、退休後再就業獎助)的精準定價與評估基準,確保政府開發之職缺薪資符合市場行情,避免高齡勞工淪為低薪廉價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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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邏輯: 動態分析轄區內「想找工作的中高齡人數(供給端)」與「企業願意釋出的職缺(需求端)」在質量與總量上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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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目的: 提早發現並預防「結構性失業」。例如:當數據顯示轄區內有大量高學歷的高階失業管理人才(供),但市場僅釋出基層勞力職缺(需),就服機構即可啟動專案,為其開發企業顧問或青銀共創等量身打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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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邏輯: 緊密結合轄區內的產業轉型趨勢(例如:傳統工廠自動化、AI 科技導入、淨零碳排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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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目的: 提前預判未來幾年內哪些傳統職缺將會消失、哪些新興職缺將會誕生,以便就服機構提早與企業對接,超前部署友善職缺的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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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定位不同: 「職業訓練需求」屬於勞工個人主觀的「技能提升意願與缺口」,其規範於本法第三章「提升就業技能」,屬職訓中心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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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研定位不同: 本法第 37 條的核心定位是「工作機會開發(外部拓源)」,因此調研對象必須完全聚焦於就業市場的「客觀經濟指標與供需結構」。主客觀邏輯與行政目的皆不相同,故不列入本條。
【 1. 數據蒐集與比對 】 ───> 【 2. 產出轄區需求報告 】 ───> 【 3. 實務拓源(職務拆解) 】
(就服系統 + 勞保大數據) (盤點地區主力產業缺口) (雇主服務員 + 職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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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交叉比對(數據蒐集):
除就業服務系統(台灣就業通)的求職求才登記外,實務上會串接勞保局的投保薪資大數據、主計總處的「人力資源調查」及「職類薪資調查」,並利用「勞動市場電子地圖系統」進行空間與產業的交叉交叉分析。 -
編製年度工作機會開發計畫(分析研判):
各分署依據調研結果,撰寫轄區產業人力需求報告。例如:桃竹苗分署側重分析電子零組件與製造業、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側重旅宿觀光與批發零售業之中高齡供需。 -
走入企業進行「職務拆解」與媒合(實務行動):
當數據顯示某產業(如旅宿業房務)嚴重缺工,但中高齡因體力無法勝任全職時,就服站的「雇主服務員」會主動拜訪廠商,運用數據遊說企業進行「職務拆解」——將一個粗重工時長的全職職缺,拆解為兩個彈性工時、輕體力的兼職職缺,並搭配「職務再設計補助(如提供省力輔具)」與「僱用獎助津貼」,在市場上實質「創造」並開發出適合中高齡的全新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