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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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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之規定,臺灣地區海運、空運事業在香港或澳門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及香港或澳門海運、空運事業在臺灣地區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得基於下列何種原則下,相互減免應納之營業稅及所得稅?
(A)比例原則
(B)互惠原則
(C)平等原則
(D)誠信原則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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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 - 107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7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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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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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朝目標邁進
小六下 (2019/03/10)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五條(主管機關)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第二十九條之一(互惠原則相互減免營業稅及所得稅)臺灣地區海運、空運事業在香港或澳門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及香港或澳門海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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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1/09/17)
*運輸事業收入→ 海運、空運
互惠原則§29-1:互相減免
主管辦法:財政部→ 行政院核定
檢舉
5F
凝
大一上 (2024/04/23)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29-1條
臺灣地區海運、空運事業在香港或澳門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及香港或澳門海運、空運事業在臺灣地區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得於
互惠原則
下,相互減免應納之營業稅及所得稅。
前項減免稅捐之範圍、方法、適用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依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協議事項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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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之規定,臺灣地區海運、空運事業在香港或澳門取得之運輸收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