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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共有土地設定之他項權利中,下列何者不適用之?
(A)地上權
(B)農育權
(C)抵押權
(D)不動產役權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K.T.Chiang 小一上 (2015/11/12)
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部分共有人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就共有物之全部為之。
2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9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共有土地設定之他項權利中,下列何者不適用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