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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會計師◆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董事所得提起之代位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股東必須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B)該股東應先以書面請求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公司自股東請求日起 30 日內不召集股東會決議提起訴訟 時,該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
(C)該股東應先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監察人自股東請求日起 30 日內不對董事提起訴 訟時,該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
(D)股東提起訴訟時,法院因原告之申請,得命被告提供相當之擔保


答案:C
難度: 適中
1F
高二下 (2019/05/31)

公司法 第214條

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請
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日起,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前項之股東,得為
公司提起訴訟
;股東提起訴訟時,法院因被告之申請,得命起訴之股東,
提供相當之擔保;如因敗訴,致公司受有損害,起訴之股東,對於公司負
賠償之責。
股東提起前項訴訟,其裁判費超過新臺幣六十萬元部分暫免徵收。
第二項訴訟,法院得依聲請為原告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9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董事所得提起之代位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