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政府採購法之罰則及附則(114/02/14)是非題 1-50#125484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9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就與採購有關事項,不為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或重傷者,亦同。(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