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法官於個案裁判時,下列何者得直接拒絕適用?
(A)法官於個案審判,認為違憲之法律
(B)地方自治條例
(C)大學所訂定之自治規章
(D)各機關依其職掌就有關法規為釋示之行政規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4), B(27), C(225), D(1137), E(0) #972761

詳解 (共 5 筆)

#1197960
行政規則屬於內部適用~並不對外產生效力!!
所以並不會影響法官對於個案之判決...  我的理解是這樣啦!!
47
2
#2376721
命令牴觸法律 → 法官拒絕適用 (D)...
(共 5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3125808
大前提 : 法官只受法律拘束(釋字第21...
(共 18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1490476
B不也可以拒絕適用嗎
4
1
#7158401

法官在個案裁判時,如果認為應適用的地方自治條例有牴觸憲法或法律的疑義,不能直接拒絕適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和相關釋字,法院應暫停訴訟程序,並聲請大法官解釋,由大法官進行違憲審查,而非由法官自行認定自治條例違憲並拒絕適用。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103389
未解鎖
《行政訴訟法》§ 178 - 1  ▼...
(共 16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