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甲公司之董事由 A、B、C 擔任,D 擔任監察人,E 擔任總經理,其章程並未規定分公司之設立。若甲公司因擴大營業範圍之需要,計劃於臺北、臺中及高雄地區設立分公司,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公司之設立為公司自治事項,經甲公司之董事會決議後即可設立分公司
(B)分公司之設立為章程之相對應記載事項,甲公司應先經股東會決議修改章程,再經董事會決議設立分公司
(C)分公司之設立為公司自治事項,經甲公司之董事長 A 決定及監察人承認後即可設立分公司
(D)分公司之設立為公司自治事項,經甲公司之總經理 E 決定後即可設立分公司


答案:B
難度: 簡單
1F
鄭琬薰 小六下 (2015/04/20)
一般而言,公司於設立之始,依法應於公司章程中記載本公司所在地,故公司於籌備階段至設立登記間,即會有本(總)公司出現;而分公司如於設立登記時即設有分公司的話,則會在章程中記載其為分公司及其所在地,因為此事項為法定之應記載事項;然而,如於公司設立登記之初並未設有分公司,係於公司成立後,因應業務發展而有設立分公司之需要,則須先變更公司章程,將分公司及其所在地記載於章程中,方能進行籌備成立分公司之工作。
2F
a0965729293 (2021/06/14)
第 130 條
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章程者,不生效力:
一、分公司之設立。
二、解散之事由。
三、特別股之種類及其權利義務。
四、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及受益者之姓名。
前項第四款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股東會得修改或撤銷之。但不得侵
及發起人既得之利益。

第277條,股東會普通決議修章。
3F
陳儒仔 大二下 (2021/09/01)

股東會特別決議修章才對~

9 甲公司之董事由 A、B、C 擔任,D 擔任監察人,E 擔任總經理,其章程並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