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財稅法務:民法#128605
年份:114年
科目:民法
9 甲將其所有之 A 屋出租於乙後,乙將其對 A 屋之租賃權讓與丙,並通知甲該情事。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如甲、乙間並無禁止轉讓之特約,乙之租賃權性質上並非不得讓與之債權
(B)如乙未能取得甲之同意移轉租賃權時,乙對丙應負債務不履行責任
(C)丙得以已通知甲關於 A 屋租賃權之讓與事實,主張其受讓對甲發生效力
(D)乙、丙就使用 A 屋而應給付與甲之租金,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