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甲向乙購買 A 藝術品,約定價金新臺幣(下同)10 萬元,並由乙於翌日早上 11 點送貨到甲宅。 乙隔天囑咐其員工丙開車於約定時間送至甲宅,詎甲非因過失確診罹患重症昏迷,被送進加護病 房,而不在家。丙久候多時,又聯絡不上甲,只好將 A 藝術品運回。回程途中,貨車司機丁因酒 駕而追撞丙車,丙身受重傷,其運送之 A 藝術品因碰撞滅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就其遭撞受重傷一事,不得向無過失之乙請求賠償
(B)乙得向甲請求支付價金 10 萬元
(C)甲於支付價金時,得向乙請求讓與其對丁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D)甲非因過失而受領遲延,仍負受領遲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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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12), C(20), D(26), E(0) #348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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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2987
職災補償 雇主對於職災勞工有「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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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88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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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34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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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88 條 1.受僱人因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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