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以下那一種支持性就業的模式最適合嚴重社會行為困擾或生活自理有限者?
(A)團體安置模式
(B)小型企業包工方法
(C)機動工作隊
(D)個別的安置模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 B(30), C(3), D(36), E(0) #2637839

詳解 (共 1 筆)

#4568158

支持性就業服務模式, 可以歸納為以下三種(Moon & Griffin, 1988)

1.個別安置模式-(D)
此安置模是通常是由一位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在競爭性職場的工作環境中提供一位身心障礙者密集式的支持及訓練。主要是強調「先安置後訓練」的做法,所以身心障礙 者初進入職場時,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則必須在職場提供密集支持。當個案工作表現達到雇主接受的程度後,就業服務專業人員逐漸減少密集支持的時間及頻率,後續則以採不定期的追蹤輔導方式提供案主服務;也就是逐漸將指導與訓練的責任轉移給雇主。此安置模式最大的優點是可以讓身心障礙在競爭性職場中工作,並且獲得符合勞動條件之薪資。國內目前以個別安置模式最為普遍。

2.群組模式(團體安置模式)-(A)
是指在社區的企業裡,三至八位障礙程度較嚴重的身心障礙者組成工作群,由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負責經常性的督導工作,安排生產流程且須對企業承諾能訓練該工作群組的員工能達到一定的產量及工作品質。同時需促進工作群成員與其它非障礙同事的互動,而其薪資給付則比照該企業單位相當產質的員工。

3.機動工作隊-(C) 通常是由非營利機構經營,由機構對外招攬工作,由一至二位就業服務專業人員, 帶領三至八位較無法獨當一面且需大量督導的身心障礙者組成工作小組,在社區中不同的地點與多方雇主以簽約方式承包工作。因為機動工作隊會在一般人出入的地點工作, 並且有運用社區資源的機會,故有機會參與社區,而且可以視社區的需求更有彈性的運作。

4.商業圈或生產圈(小型企業包工方法)-(B)
由製造商僱用不超過 8 位,其能力可能也沒有辦法被庇護工場所接受的極重度身心障礙者,由製造商向大公司承包接下某部分的單一類型的工作或服務,僱用身心障礙者與非障礙者一同工作。其薪資的給付是根據營運成果和身心障礙者個別的產能來給 付。其商業圈或生產圈的設置地點通常是盡量接近有社區資源之處,也可以增進身心障礙者與社群的融合。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V3NvkY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