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辦理下列何者業務,準用票據法有關支票之規定?
(A)美金旅行支票
(B)劃撥儲金之劃撥支票業務
(C)劃撥儲金之活期支票業務
(D)存簿儲金之活期支票業務
統計: A(24), B(683), C(41), D(62), E(0) #3977478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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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語解釋:
這就是你、我、每個人去郵局開戶時,拿到的那一本「綠色郵局儲蓄本」。 -
怎麼運作:
你把零用錢或薪水存進去,想用時可以用金融卡去 ATM 領錢,郵局每年還會配發一點點小利息給你。這是一種每個人(一人限一戶)用來存錢、領錢的最基本個人帳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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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語解釋:
這是一種專門用來「付款、收錢或轉帳」的帳戶,帳號通常只有 8 位數。 -
怎麼運作:
在還沒有智慧型手機轉帳、街口支付的年代,如果你要網購、訂雜誌或繳卡費,媽媽會帶你到郵局填一張「空白劃撥單」,把錢寫好連同現金交給櫃檯,郵局就會幫你把錢轉進商家的「劃撥帳戶」。 -
題目中的「劃撥支票」是什麼?
有些公司行號在郵局開了這個帳戶後,因為資金很大,他們不用提款卡領錢,而是跟郵局申請一本「劃撥支票本」。要付錢給合作夥伴時,只要撕下一張支票、寫上金額、蓋上公司大印,對方就能拿這張支票去銀行或郵局換成現金。因為這張紙的作用完全就像銀行支票,所以法律規定它要「準用票據法中有關支票的規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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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語解釋:
這是一種在早年刷卡還不普及時,出國旅遊必備的「安全預付工具」。 -
怎麼運作:
以前出國帶大筆美金現鈔很危險,怕被小偷扒走。所以你會先去郵局或銀行,把現金換成一張張印有固定面額(例如 100 美元)的特殊紙張,這就是旅行支票。 -
它厲害在哪裡?
你買到手時要在支票上先簽一次名(初簽)。到了美國要買東西或住飯店時,再當著店員的面簽第二次名(複簽),兩個簽名一模一樣,店員才會收。最棒的是,如果你的旅行支票在國外不小心被偷了,只要打電話報失,發行公司會免費補發一筆新的給你!現鈔丟了就沒了,旅行支票丟了可以補發,這是它當年最受歡迎的原因(雖然現在大家出國多改用刷卡或海外提款,它已經很少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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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錯字不行: 支票上的金額如果寫錯、塗改,這張劃撥支票就直接作廢(跟銀行支票一樣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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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票要坐牢/罰錢: 如果公司戶頭裡沒錢,卻亂開劃撥支票給別人,導致對方領不到錢(俗稱跳票),會留下信用破產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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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丟可以掛失: 劃撥支票如果不小心掉了,可以去法院聲請「公示催告」和「止付通知」,保障錢不會被別人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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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que)雖然名字有「支票」兩個字,但它在本質上不是票據法規定的支票,而是一種「商品」或「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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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由外國大公司(例如美國運通 American Express)發行的。郵局只是像便利商店一樣,代銷、代售這個商品給出國的民眾。如果旅行支票遺失、被偷或被冒領,一切按照你跟發行公司(美國運通)之間的合約去理賠,由民法來管,根本不需要、也無法套用台灣的《票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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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這兩個業務在郵局「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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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中的 C 和 D 選項是考試專用的「騙人誘餌」。郵局的存簿儲金只有一般的活期儲蓄、定期儲蓄;劃撥儲金雖然有「劃撥支票」,但絕對沒有什麼叫做「活期支票業務」的東西。既然郵局根本沒有開辦這項業務,自然就談不上要準用什麼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