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試題:刑事訴訟法#126046
年份:114年
科目:(甄試)警大◆刑事訴訟法
9.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之 1 第一項第一款:「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 何者不正確?
(A)所謂情況急迫,係指如不及時拘提,人犯即有逃亡之虞或偵查犯罪顯有重大困難者
(B)所謂現行犯,係指 同法第 88 條第 2 項之現行犯及第 3 項以現行犯論者
(C)所謂有事實足認為,係指必先有具體事實之存在, 且據此事實客觀上顯可認為其為共犯之重大嫌疑情形
(D)檢察官親自執行拘提時,得不用拘票,執行後,毋 庸補發拘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