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李校長欲根據教育部 103 年公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的規範籌組其任職之高中的課程發展
委員會。請問,李校長下列何種作法「不符」規定?
(A)在該委員會下設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教學研究會
(B)在該委員會的組織要點中明訂,1/2 以上委員出席、2/3 以上出席委員通過的決議始得陳報主管機關
(C)指定該校教務主任為委員
(D)邀請專家學者代表擔任委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2), B(590), C(319), D(119), E(0) #1813764
統計: A(52), B(590), C(319), D(119), E(0) #1813764
詳解 (共 6 筆)
#2875360
學校課程計畫為學校本位課程規劃之具體成果,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員通過,始得陳報各該主管機關。
4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