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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4年 - 94 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別:中華民國憲法#3145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4年 - 94 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別:中華民國憲法#3145

年份:94年

科目:公職◆憲法

9.直轄市、縣(市)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幾個月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
(A)三個月
(B)四個月
(C)五個月
(D)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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