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有關「中華民國幼兒教育專業倫理守則」,下列原則敘述有誤?
(A) 在共同認知中強調,了解幼兒最佳的方法是由學校、家庭、社會脈絡著手
(B) 在對家庭的倫理中強調,學校應讓家庭知道學校的辦學理念、政策及運作方式
(C) 在對同事的道德責任中載明,當教保服務人員代表組織發言時,應以維護組織權益的
角度來發言與行動
(D) 在對社會的倫理方面,當有證據顯示機構或同事違反保護幼兒的法令時,應先循內部
管道解決;若在合理的時間內沒有改善,應向有關當局舉報
統計: A(776), B(124), C(232), D(350), E(0) #2936522
詳解 (共 3 筆)
中華民國幼兒教育專業倫理守則
前言
幼教工作者經常都面臨很多的難題,會需要基於道德和倫理的本質來做決策,茲將本守則公開陳述我們在幼教領域的責任及應有的道德行為,以提供幼教工作者遭遇倫理困境時,可以有一個依循的準則。
本守則之建立係基於下列共同認知:
- 幼兒期是人類生命週期中獨特且重要的階段。
- 幼兒教育工作乃是以幼兒發展知識為基礎。
- 尊重及支持幼兒與家庭之間的親密關係。
- 了解幼兒的最佳方法是由其家庭、文化和社會脈絡著手。
- 尊重每個個體的尊嚴、價值和獨特性。
- 在信任、尊重和關心的關係中,最能幫助幼兒和成人發揮其最大的潛能。
本倫理守則分為四個部份,每一部份都包含了理念與實際執行上的指引原則:
- 對幼兒方面。
- 對家庭方面。
- 對同事方面。
- 對社會方面。
一、對幼兒的倫理
(一)理念
尊重幼兒的權利與獨特性,保障教育權,提供適性發展的教保方案。
(二)原則
-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絕不能傷害幼兒,不應有不尊重、脅迫利誘或其他對幼兒身心造成傷害的行為。
- 應公平對待幼兒,不因其性別、外表、宗教、族群、家庭社經地位等的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 我們應了解幼兒的需要與能力,創造並維持安全、健康的環境,提供適 性發展的方案。
- 我們應熟悉幼兒被虐待和被忽略的徵兆,採取合宜的行動保護幼兒,掌握有確切的證據時,應向主管機構通報。
- 我們應知道早期療育系統的運作過程,能及早發現、通報、轉介及給予相關的協助。
二、對家庭的倫理
(一)理念
尊重及信任所服務的家庭,了解家長的需求,協助或增長家長的幼教理念及為人父母的技巧。
(二)原則
- 應尊重每個家庭之習俗、宗教及其文化,並尊重其教養的價值觀和幼兒做決定的權利。
- 我們應該讓家庭知道我們的辦學理念、政策和運作方式。
- 如涉及影響幼兒權益的重要決定,我們要讓家長參與。
- 如有意外或特殊狀況發生時,我們應即時讓家長知道。
- 如涉及與幼兒有關的研究計畫、拍照、攝影、作品,我們事前應該讓家長知道,並尊重其同意與否的決定。
- 我們應尊重幼兒與家庭的隱私權,謹慎使用與幼兒家庭相關的紀錄與資料。
- 當家庭成員對幼兒教養有衝突時,我們應坦誠地提出我們對幼兒的觀察,幫助所有關係人做成適當的決定。
三、對同事的倫理
(一)理念
基於專業知識,與工作夥伴、雇主或部屬建立及維持信任與合作的關係,共同營造有益於專業成長的工作環境。
(二)原則
- 對工作夥伴的倫理
(1)我們應與工作夥伴共享資源和訊息,並支持工作夥伴,滿足專業的需求與發展。
(2)當我們對工作夥伴的行為或觀點覺得擔心時,應讓對方知道我們的擔憂,並和他一起以專業的知識與判斷來解決問題。
(3)我們應與工作夥伴共同討論、分工並接納工作夥伴給予的建議,並適當地調整自己。
- 對雇主的倫理
(1)當我們不贊同任職機構的政策時,應先在組織內透過建設性的管道或行動表達意見。
(2)當我們代表組織發言時,應以維護組織權益的角度來發言與行動。
(3)我們應積極參與機構舉辦之活動,並給予適當的建議。
- 對部屬的倫理
(1)我們應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使工作人員得以維持其生計與自尊。
(2)我們應配合法令制定合宜的人事政策,並以書面明示所有工作人員。
(3)對於無法達到任職機構標準的部屬,應先給予關切,並儘可能協助他們改善,如必須解僱時,一定要讓部屬知道被解僱的原因。
(4)應發展合理明確的考核制度,對部屬的考核與升遷,應根據部屬的成就紀錄以及他在工作上的能力來考量。
四、對社會的倫理
(一)理念
讓社會了解幼兒的權利與幼教的事業,提供高品質的教育方案與服務,重視與社區的互動,並關懷幼兒與家庭福祉的政策與法令。
(二)原則
- 我們應為社區提供高品質、符合社區需求和特色的教保方案與服務。
- 我們有義務讓社區了解幼兒及其權益,提昇社區家長的親職知能。
- 當我們有證據顯示機構或同事違反保護幼兒的法令規定時,應先循內部管道解決;若在合理的時間內沒有改善,應向有關當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