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7 甲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偵查中,司法警察持僅記載甲地址「臺北市○○○路○段○○ 號二樓」之搜索票,進行搜索,並於進出該 2 樓(一層一戶)所必經門口公共樓梯間之甲所有鞋櫃內查獲槍彈。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但該搜索仍為合法
(B)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該搜索為不合法
(C)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無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但該搜索為不合法
(D)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無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該搜索為合法
(E)搜索票記載地點雖僅為甲之住宅,但樓梯間與甲住宅有密不可分關係,且鞋櫃亦屬甲所有。故搜索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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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97141346 國二下 (2016/08/03)
本題應該是考下實務判決:(一)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13號判決認為,刑事訴訟法(下稱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驀然(機關裡白浪滔滔) 高三下 (2019/08/02)
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
搜索,應用搜索票。
搜索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案由。
二、應搜索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不明時,得不予記載。
三、應加搜索之處所、身體、物件或電磁紀錄。
四、有效期間,逾期不得執行搜索及搜索後應將搜索票交還之意旨。
搜索票,由法官簽名。法官並得於搜索票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
核發搜索票之程序,不公開之。

***其實還是不懂d對的理由,搜索票僅記載住址是合法的啊?
3F
林聖哲 (2021/08/16)

我覺得他題目給得有點不清楚

題目只寫「司法警察持僅記載甲地址「臺北市○○○路○段○○ 號二樓」之搜索票」


那如果這張搜索票真的就只有寫地址,沒有寫案由和應受搜索之人,這張搜索票當然違反明確性原則啊


他題目應該要寫說該搜索票在地址上只有xxxxxx,才不會讓人理解錯誤

4F
陳佳茵 大四下 (2022/02/21)

D選項可以的原因,依據為「概括搜索票禁止原則」,即禁止搜索票僅為概括性之記載例如:僅記載違反毒品危害條例相關不法物證或是空白搜索票,這一類空泛記載的搜索票,明示或特定應搜索的對象,違反概括搜索票禁止原則,因此將不生法律上效力。

由此處例子可以得知在不違背概括性搜索票禁止原則的情況下,搜索票「最少」須記載被告姓名與地點。而依據警察機關執行搜索扣押應行注意要點中所示的搜索票,也指出需記載案由、人、地點。

而本題題幹中提到甲(人)、違反槍砲管制條例(案由)、臺北市○○○路○段○○ 號二樓(地點),故可以得知該搜索票是符合明確性的,人沒錯,住址確實是甲的,案由也有。

67甲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偵查中,司法警察持僅記載甲地址「臺北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