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立法院同意提出後,應經多少選民同意始能罷免?
(A) 全體出席投票人數三分之二
(B)全體出席投票人數二分之一
(C)選舉人總 額過半數之投票,且有效票過半數同意
(D)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且有效 票過三分之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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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23), C(285), D(24), E(0) #144314

詳解 (共 1 筆)

#6152317

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

IX.總統、副總案,須經全體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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