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依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A)高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B)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C)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D)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其興建申請應於六個月內作成審查結論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