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1年 - 101年台北市國小教師甄試音樂科#9835 | 科目:教甄◆音樂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年台北市國小教師甄試音樂科#9835

年份:101年

科目:教甄◆音樂專業

97年公布修正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中,「課程設計」修訂重點為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藝術三科:
(A)僅以個別科目設計為原則
(B)僅以三科統整為主
(C)可以個別藝術特質設計教學,並符合統整的原則
(D)課程設計以「主題」統整為原則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2097546
未解鎖
課程可依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藝術之個別特...
(共 36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