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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音樂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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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年台北市國小教師甄試音樂科#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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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年台北市國小教師甄試音樂科#9835 |
科目:
教甄◆音樂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年台北市國小教師甄試音樂科#9835
年份:
101年
科目:
教甄◆音樂專業
97年公布修正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的「音樂」基本學習內容要項中,除了音樂知識、音感、認譜、歌唱等範疇之外,另包含下列何者?
(A)樂器演奏、創作與律動
(B)樂器演奏、創作與欣賞
(C)節奏、樂器演奏與創作
(D)樂器演奏、欣賞與即興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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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棕棕
B1 · 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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