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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75.甲在某 KTV 餐廳飲酒作樂,因細故與該餐廳經理乙發生爭吵,甲於離開該餐廳後,攜帶一桶汽油返回該餐廳潑灑洩恨,引起大火後,迅速離開現場,導致正在該餐廳消費之五名客人死亡之結果。請問: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如何論處?
(A)甲成立殺人罪
(B)甲成立放火致死罪
(C)甲成立持有危險物品致死罪
(D)甲成立準放火致死罪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葵Aoiღ 大一下 (2017/12/20)
普通放火未有致死之規定,漏逸或間隔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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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061 高三下 (2018/04/22)
【僅個人見解,有誤請指正!!!】


應該是有放火和毀損的直接故意,殺人的間接故意

然後依55條想像競合之規定,從一重處斷→271條殺人罪

3F
寫了再說 國三下 (2018/04/23)

法條好像沒有    放火致死罪和準放火致死罪             173~176

只有 現供人使用/現非供人使用

致生公共危險者

975.甲在某 KTV 餐廳飲酒作樂,因細故與該餐廳經理乙發生爭吵,甲於離開該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