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屋所有權:如果乙在未經甲允許的情況下在 A 地上興建 B 屋,則 B 屋的所有權依然屬於甲。乙無權擅自佔據甲的土地興建房屋。
果樹及果實所有權:由於乙擅自在甲的土地上種植果樹並販售果實,果樹及果實的所有權歸屬可能需要進一步澄清。在一般情況下,種植在土地上的果樹通常被視為土地的附屬物,其所有權歸屬於土地所有人,即甲。因此,果樹及果實的所有權可能仍歸屬於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