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計算並回答下列問題:
㈠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何種情況下,得適用所得稅法第 25條之規定?(6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詳解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者,應
單獨設立帳簿,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
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或由財
政部核定,國際運輸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十,其餘業務按其在中華
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十五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詳解
一. 技術15%
二、工程15%
三、機器出租15%
四、國際運輸10%